【jewnicorn】《不温暖的尸体》1

Rps

 

写在前面:

原版设计根本不是这个故事,是加菲路上遇见了卷,但是他没有认出来,最后才发现是卷,然后接着发现生前秘密,他是卷杀死的,但是我当时动笔距离生化危机开场只有一小时了,来不及写本来的故事了。

所以这个脑洞谁愿意认领就认领吧,我自己也没准将来写。



我叫Andrew,我是一具丧尸。自己的名字是我唯二记得的生前之事了,另外一件事就是,我的伴侣叫Jesse,牙齿不用相碰,舌头不用卷曲,清爽的两音节单词,对丧尸来说,是一个难得容易的发音。

所以我就经常念叨这个词,Jesse,Jesse,Jesse,他万一也记得自己的名字呢,万一他也听见了我的呼唤呢,我们就能重逢了。

我走过很多地方。我不记得自己是来自哪里了,但是当我拥有丧尸生命的记忆起,是住在东部部落的,我呼唤着Jesse,一路从东往西行进。丧尸不用吃喝,所谓的行进就是慢吞吞地行走,用别扭的姿势行走。我一开始还有点自卑,觉得自己这个样子遇到前世的爱人,是不是不太好看,但是转念一想,他自己恐怕也好不到哪里去。

我默认Jesse也已经是丧尸了,他可能也走在寻找我的路上,但是我们都走得很慢,对丧尸笨拙的动作能力来讲,活人和丧尸的最终战役爆发之后,还剩余容易行走的城市街道也不算太多,可选路线稀少,我们会重逢的。

我本来是孤单的,直到走了一天一夜以后,开始有一个小女孩丧尸跟着我,她不会说话,赶也赶不走,我腿比她长那么多,走得却一样慢,甩也甩不掉。她跟着我直到我们走到下一个丧尸的聚集部落去,然后她在那里找到了愿意领养她的丧尸家庭。

她甚至没有和我告别,当我走出部落回身招手再见的时候,发现根本没有人在望着我的背景,她小小的身体淹没在丧尸儿童的群体里,无法分辨。转身招手这个动作对我来讲挺难的,所以得到的回报让我感到沮丧。我开始有点担心,如果我走到了西边,还是找不到Jesse,还要不要一路再走回去。

如果我找到了Jesse,我也要和他领养一个丧尸小孩,虽然丧尸小孩不会长大。但是两个丧尸每天大眼瞪小眼,像树懒一样动作缓慢,谁也不能理解对方含糊发音句子的含义,这样过日子的时间长了,是会有很多摩擦的吧。我相信生前我和Jesse生活美满,我得想办法保持住这样的生活,不能因为我们变成丧尸就自暴自弃。

我是经历过自暴自弃的阶段的,那是在走到大约中部的时候,一个人行走的旅程太孤单无趣了,我觉得自己要坚持不下来了。我想砸开周围商店还没破碎的窗子,我想点燃路边还没报废的汽车,我想破坏周围的一切,让它们也变得和我一样残破无聊。可是它们已经是破败不堪的状态了,我没法让一个已经坏了的东西再坏一次,就像我无法杀死已经变成丧尸的自己。

我开始觉得寻找Jesse变成了西西弗斯的苦行。我日复一日地重复行走的动作,重复呼唤的声调,等待可能永不会降临的重逢。我走在一成不变的街道上,过一成不变的每一天,如果即使见面了,他也不喜欢这样单调的我呢?也许Jesse根本就忘记了我,也许整个城市只有我这一个丧尸,会记得人类的名字。

我不记得我们生前的美好,但万一我们根本就不美好呢?万一他是一个有暴力倾向的变态丈夫,而我是一个花钱流水债台高筑的恶妻呢?他花了一生一世摆脱了我,而我竟然千里迢迢又跑去找到了他。

当我走到三分之二的路程时,自暴自弃的那种感觉却消失了。我不再想砸碎玻璃,反而迫切地希望自己能恢复灵巧的双手,修补整个城市。如果我是丧尸里的天才,能自学建筑之术,我就可以造一座新城给Jesse,到时候,不用去找他,方圆百里的丧尸都会来找我,我只需要像盖茨比那样等着Jesse就可以了。

我从来没有抱怨过这个城市的不好,毕竟我不需要吃喝玩乐,如果不是寻找Jesse,我连走上这些破裂的道路都不需要。但是想到Jesse也会生活在同样的空间,我就油然而生一种豪迈的情结,想亲手给他打造一点什么。

我可以捧上我的心,对他说:你看,我爱你。我也可以捧上一座华美宫殿,对他说:你看,我送你的。显然后者更让人自信满满,我不用再担心他是不是恶劣的丈夫,是不是不希望我找到他,不用担心自己是否乏善可陈,他身边是否已经有新的丧尸伴侣。因为我手上有了筹码。

可是我太无力。我甚至连Jesse的发音都没有在反复的咏诵中变得更加标准,我只是一个平庸的丧尸,也许在他眼里和千千万万同类毫无差别。我想方设法脱颖而出,不过是痴心妄想,我们都平庸到配不上想改造世界的梦想。

于是我专心行走,不再寻找机器的零件和奇怪的书籍。我看见那个最西边的聚集部落,此时有火光点点。他们竟然在晚上开了灯火,大概是西边的丧尸比较擅长找乐子吧。如果Jesse属于那里,也许他就更不愿意跟我回东边了,但是没关系,我会和他待在一起。

如果运气好的话,Jesse近在咫尺。我马上就可以走过去,穿越聚会的人群,在拥挤和喧闹中,一声声呼喊Jesse。然后他会回应我,把那种小女孩们喜欢的烟花塞在我手里,告诉我不要害怕火焰,我可以旋转它,Jesse握着我的手旋转它。烟花会很美。

但我忽然无法迈步了,我忽然忘了一路走来的初衷。真心是这这世上最无用的东西,你得把它掏出来,奉献给别人,然后等着对方的评价,等着被安放在他人的卧室里,面临未来无数风险,或者被踩在脚下零落成泥。与其找到Jesse,不如找到自己。

那个和其他丧尸不一样的,会记得名字的自己,会想去学如何修补玻璃,建造宫殿的自己。那个能承受孤独地穿越城市,寻找一个可能根本不记得何为爱情的爱人的自己。也许我可以不再呼唤Jesse,我可以在西边住一阵子,找到那个最好状态的自我,然后就再也不用怕Jesse离开。

我终于走近人群,安静地。火光让人炫目,可我觉得这一切好像暗藏杀机,面孔和气味都陌生,篝火也太热。我离开人群太久了,也许只是我的不适应呢?

忽然,聚会的一处骚动起来了,我听见枪声,熟悉的、人类的开枪声。我脱口而出,大声呼喊Jesse,在混乱中,同类或者被击中,或者栽倒在火里。我的Jesse,穿越跳耀的火光和黑血的薄雾,向我举起枪口。

 

tbc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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